长安大学党校先进集体评定办法

发布者:王金会发布时间:2022-09-29浏览次数:10


为增强党校培训班的活力,提高学员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增强各小组之间的学习互动与竞争,切实提高培训班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培训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1.按照党课小组成员综合考核成绩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小组综合考核成绩平均分进入本培训班前二名的党课学习小组具有先进集体的评选资格。

2.小组学员在教学实践环节、小组讨论、公益劳动及文娱体育联谊等活动中,组织得力、参与率高、成绩突出。

3.小组长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同学服务,能积极主动完成党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不推诿、不拖沓。

4.小组活动资料积累详实、全面、具体、有说服力。

5.小组学员无缺勤、代签、考场作弊及其他违纪现象。

二、名额分配

先进集体每个党课培训班评选一个。

三、评选办法

1.培训班考试结束后,班主任汇总相关资料,召开小组长会议,制定本培训班先进集体评选实施细则。

2.召开先进集体评选大会,班主任及全体小组长参会。各小组长结合评选条件在会上总结工作情况,参会人员以评议或无记名投票形式推选出先进集体。

四、奖励

被推选为先进集体的单位由党校在培训班结业典礼上颁发奖状,并在长大熔炉网页和党校微信公众号上宣传表彰。

  

长安大学党校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