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及时办理党校公务,解决因经办人不在而无法受理和办理的事务,确保限时办结,更好的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效率,提高服务师生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AB岗工作制度是指在工作日内,当A岗人员因故不在岗时,B岗人员自动顶岗,及时办理可以即时办理的一般性事务和紧急公务的工作制度。
第三条 党校办公室确定AB岗,避免出现无人顶岗现象。党校副校长与办公室主任互为AB岗。
第四条 A岗责任人因休假、学习、公出等原因离岗时,必须主动提前向B岗责任人告知,并交代清楚代办事项及要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代的,B岗责任人应主动顶岗。
第五条 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同时做好B岗和A岗主要工作,并兼有A岗的职责权力,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有相应责任。反之亦然。
第六条 互为AB岗的同志原则上不得同时外出和休假。若因工作需要同时不在岗的,由分管领导顶岗或安排他人顶岗。
第七条 对AB岗责任人因推诿扯皮等原因造成工作失误或不良影响的,经查实后,党校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第八条 党校对AB岗责任人进行业务知识、办事规程等岗位业务培训。
第九条 在工作繁忙或有重要工作任务的情况下,AB岗责任人要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相互支持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条 遇特殊原因党校全体工作人员都必需外出时,必须另外落实人员做好来访人的来访记录,党校工作人员外出回来后,要及时与来访人联系,并按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党校负责解释。
长安大学党校
202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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