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员总评分60分以下为考核不合格,党校给予考核不合格学员一次补考机会,学员按照要求在本学期内填写“长安大学党校学员补考申请表”递交到党校。
2.补考申请中“补考事由”由学员本人填写,“学院意见”由学员所在支部的支部书记或学员所在学院的党委秘书填写,填写完毕后盖学院分党委公章,学院不同意学员参加补考,党校不接收该学员的补考申请。
3.学员在递交补考申请后本人要及时关注“长安大学信息门户-通知公告”和“长大熔炉-信息公告”网站中“关于长安大学党校培训班考试安排的通知”,并根据具体通知参加补考。
4.学员提出补考申请后随下一期培训班结业考试进行补考(例如:2019年春季培训班学员的补考编排在2019年秋季培训班结业考试中),补考卷面成绩60分以上为补考合格,合格后党校向学员补发相关结业材料;补考卷面成绩60分以下为补考不合格,该学员补考不合格。
5.学员未递交补考申请或不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补考资格。
附件:
长安大学党校
202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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