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相关部门:
按照2022年学校党政工作部署和党校工作安排,党校拟在近期开展长安大学2022年秋季学期发展党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培训报名工作
(一)培训对象
各分党委、党总支及相关部门已确定的发展对象。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报名时间:9月2日至9月9日。
报名程序:
1.党校按照学校发展党员计划及有关工作要求确定各分党委、党总支及相关部门的培训名额(附件9)。
2.各分党委、党总支及相关部门按照党校核拨的发展对象培训名额确定本单位参训学员,组织填写《发展对象学员登记表》,表格填写须准确完整。
教工、研究生及本科生发展对象分别填写《长安大学教职工发展对象学员登记表》(附件1)、《长安大学研究生发展对象学员登记表》(附件2)、《长安大学本科生发展对象学员登记表》(附件3)。
(三)报名表报送要求
各部门须同时报送纸质版、电子版《发展对象学员登记表》。报名表在附件中下载,下载时请保持原表格格式,以便统一存档。纸质表格须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每页均要加盖分党委、党总支公章或相关部门公章。纸质报名表待培训结束,党校填写学员成绩并加盖公章后一份留存党校,一份返还学院(系)留存。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报名工作
(一)培训对象
有关分党委、党总支及相关部门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包括各二级党校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报名时间:9月2日至9月9日。
报名程序:
1.党校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确定相关分党委、党总支及有关部门的培训名额(附件10)。
2.相关分党委、党总支及有关部门按照党校核拨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名额确定本单位参训学员,组织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登记表》,表格填写须准确完整。
教职工、研究生及本科生入党积极分子分别填写《长安大学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登记表》(附件4)、《长安大学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登记》表(附件5)、《长安大学本科生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登记表》(附件6)。
(三)报名表报送要求
各部门须同时报送纸质版、电子版《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登记表》。报名表在附件中下载,下载时请保持原表格格式,以便统一存档。纸质表格须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每页均要加盖分党委、党总支公章或相关部门公章。纸质报名表待培训结束,党校填写学员成绩并加盖公章后一份留存党校,一份返还给学院(系)留存。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分党委、党总支及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的要求做好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报名资格确定及审核工作,通过开展资格审查促进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完善。
2.各学院(系)及相关部门需按年级将培训学员编组。每15--20人编为1组,指定1名小组长;参训学员不足15人的学院(系)编为1组,指定1名小组长。小组长姓名及联系电话在报名表备注栏注明。
3.请各分党委、党总支及相关部门指定一名教工作为本部门培训工作联系人,配合做好本单位培训工作。请填写《发展党员培训联系人登记表》(附件7)。
4.请各分党委、党总支及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将各项材料报送党校办公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若学员信息报送错误,则该培训名额作废。
5.为加强对二级党校培训工作的服务和指导,提升培训工作质量,请各二级党校填写本学期《二级党校党课教师暨授课情况一览表》(附件8)。党校届时将开展党课督查和党课教师培训等工作。
四、材料报送
渭水校区报送至:图书馆东配楼二层,党校办公室。
电话:61105786 61105784
南校区报送至:北院教学区教学主楼226室,党校值班室。
电话: 82334604。
邮箱:dxbgs@chd.edu.cn
请各分党委、党总支及相关部门主管领导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培训工作,保证党员发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长安大学教职工发展对象学员登记表
2.长安大学研究生发展对象学员登记表
3.长安大学本科生发展对象学员登记表
4.长安大学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登记表
5.长安大学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登记表
6.长安大学本科生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登记表
7.发展党员培训联系人登记表
8.二级党校党课教师暨授课情况一览表
9.发展对象培训名额
10.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名额
党校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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