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秋季学期社会实践活动任务书

发布者:王金会发布时间:2023-10-10浏览次数:1394



长安大学党校2023年秋季学期

社会实践活动任务书

一、活动主题

本期社会实践活动主题为:“凝心铸魂新时代,激昂青春献祖国”。社会实践活动是以实际行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体现,要紧密围绕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凝聚强大青春力量,自觉、坚决地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推动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不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深化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学习教育,深刻感悟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伟大成就,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勇于担负跟党奋斗的职责使命,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广大学员要通过开展社会实践深刻体悟“自强不息、求真务实、团结奋进、追求卓越”的长大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传承长大精神,增长本领,勇于担负跟党奋斗的职责使命,在新征程上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在学生中做示范、当表率,为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奉献青春汗水,推进强国建设,让青春抱负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绽放绚丽之花,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青年。

三、活动形式

发展党员培训班学员要充分利用校史馆、交通馆、地质博物馆、建筑馆和实习基地等校园文化基地,广泛利用好新媒体学习手段,围绕实践主题开展社会实践。实践活动可以采取开展主题活动、组织调查研究、诵读党史经典、讲授“微党课”、帮扶学业困难同学、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志愿服务、义务劳动等丰富多样的形式进行,强调结合身边人,融入身边事,注重学思践悟,力求知行合一。

四、活动时间

本期社会实践活动要在本期发展党员培训期间完成。具体开展时间学员可在培训期内自行安排。

五、活动要求

1.学员按照《长安大学党校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大纲》和本期社会实践任务书要求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小组,围绕本期实践活动主题和目的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要严格遵守党校社会实践活动安全责任书相关要求。

2.学员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前必须签订“社会实践活动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自己保存,一份交由学员所在培训班班主任保存。

3.学员在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前需将社会实践活动方案交由学员所在培训班班主任审定,学员按照审定后的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内容详见《长安大学党校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大纲》。

4.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社会实践活动小组或学员须及时对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总结,撰写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报告(含文学创作、艺术创作、影像创作等内容),并制作展示社会实践成果的PPT,交至培训班班主任,并由培训班班主任评定学员社会实践活动成绩。

5.学员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期间开展完成社会实践活动的,要将成绩及完成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结业鉴定表内发展对象前置学习任务完成情况一栏。社会实践评分标准详见《长安大学党校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大纲》。

6.二级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的社会实践活动材料(活动方案、总结报告<含社会实践中产生的文学、艺术、影像创作等内容>、实践成果PPT、社会实践成绩等)待培训结束后,由培训班班主任向学员所在党支部书记报备留存;待该学员成为发展对象后,由其所在党支部的支部书记向党校提交该学员社会实践的所有材料。

六、社会实践成果评优工作

按照《长安大学党校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大纲》要求执行。



长安大学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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