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党校主要职责有:
一、按照学校党政工作部署,拟定党校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实施。
二、负责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党员基本培训机制。
三、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四、负责教工和学生发展党员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对各二级党校进行发展党员培训工作指导。
六、负责对党校党课教师进行管理、培训和服务工作。
七、负责修订完善党校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八、认真履行“三全育人”工作职责,强化管理育人,深化服务育人,在党校培训过程中引导党员、干部增强育人意识、提升育人能力,努力实践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九、负责开展党校工作研究,承担围绕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研究任务。
十、负责党校工作宣传,进行党校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十一、开展与高校党校系统的工作交流和学术研讨活动。
十二、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长安大学党校
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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