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相关部门:
按照2025年学校党政工作部署和组织部、党校工作安排,组织部、党校近期拟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发展党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培训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
2月26日至3月6日12:00。
(二)报名程序
1.组织部、党校按照学校发展党员计划及有关工作要求确定各分党委、党总支及相关部门的培训名额(附件6)。
2.各分党委、党总支及相关部门按照培训名额确定本单位参训学员,组织填写《发展对象学员登记表》。
教工、学生发展对象分别填写《长安大学教职工发展对象学员登记表》(附件1)、《长安大学学生发展对象学员登记表》(附件2)。
(三)报送要求
《发展对象学员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须同时报送。报名表在附件中下载,下载时请保持原表格格式,以便统一存档。纸质表格须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每页均要加盖分党委、党总支或相关部门公章。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
2月26日至3月6日12:00。
(二)报名程序
1.组织部、党校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确定相关分党委、党总支及有关部门的培训名额(附件7)。
2.相关分党委、党总支及有关部门按照培训名额确定本单位参训学员,组织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登记表》。
教职工、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分别填写《长安大学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登记表》(附件3)、《长安大学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登记》表(附件4)。
(三)报送要求
独立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学院分党委在培训开始前报送电子版《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登记表》。培训结束后,将培训数据填写完整的纸质版《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登记表》,A4纸打印一式两份,每页均加盖分党委公章,与电子版《党校学员信息查询系统登记格》(附件5)一同报送组织部、党校。
未独立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学院(系)分党委、党总支,机关党委,团委,须同时报送纸质版、电子版《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登记表》。报名表在附件中(附件4)下载,下载时请保持原表格格式,以便统一存档。纸质表格须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每页均加盖分党委、党总支或相关部门公章。
三、材料报送
报送地点:渭水校区图书馆东配楼二层,组织部、党校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1105784、61105786
电子邮箱:dxbgs@chd.edu.cn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分党委、党总支及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做好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资格审核工作,按期完成参训报名工作。
2.各学院(系)及相关部门需按年级将培训学员编组,每15--20人编为1组,指定1名小组长;参训学员不足15人的学院(系)编为1组,指定1名小组长。小组长姓名及联系电话在报名表下方注明。
3.请各分党委、党总支及相关部门指定一名教工作为本部门培训工作联系人,配合组织部、党校做好本单位培训工作。请填写《发展党员培训联系人登记表》(附件8)。
4.请各分党委、党总支及相关部门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各项报名材料报送组织部、党校,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发展对象学员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登记表》表格填写须准确完整,若学员信息报送错误,该培训名额作废。
5.为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服务和指导,提升培训工作质量,请各独立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学院分党委填写本学期《党课教师暨授课情况一览表》(附件9);组织部、党校届时将开展党课督查工作。
附件:
1.长安大学教职工发展对象学员登记表
2.长安大学学生发展对象学员登记表
3.长安大学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登记表
4.长安大学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登记表
5.党校学员信息查询系统登记格
6.发展对象培训名额分配表
7.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名额分配表
8.发展党员培训联系人登记表
9.党课教师暨授课情况一览表
组织部、党 校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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