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主题
本期社会实践活动主题为:“建党精神·薪火相传,红色血脉·强国有我”。社会实践活动是以实际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体现,要紧密围绕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凝聚强大青春力量,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推动学员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不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深化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化党史学习和爱国主义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勇于担负跟党奋斗的职责使命,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才,让青春抱负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绽放绚丽之花。
广大学员要通过开展社会实践深刻体悟“自强不息、求真务实、团结奋进、追求卓越”的长大精神,传承长大精神,增长本领,在新征程上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在学生中做示范、当表率,为学校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为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奉献青春汗水。
三、活动形式
发展党员培训班学员要充分利用学生社区、校史馆、交通馆、地质博物馆、建筑馆和实习基地等校园文化基地,广泛运用新媒体学习手段,围绕实践主题开展社会实践。实践活动可以采取开展主题活动、组织调查研究、诵读党史经典、讲授“微党课”、学生社区建设活动、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志愿服务、义务劳动等丰富多样的形式进行,强调结合身边人,融入身边事,注重学思践悟,力求知行合一。
四、活动时间
本期社会实践活动要在本期发展党员培训期间完成。具体开展时间学员可在培训期内自行安排。
五、活动要求
1.学员要按照《长安大学党校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大纲》和本期社会实践任务书要求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2.社会实践活动开展要严格遵守党校社会实践活动安全责任书相关要求。
3.社会实践活动按照《长安大学党校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大纲》所列标准评分。
4.社会实践是发展党员前置学习的重要安排。学员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期间完成社会实践活动后要将成绩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结业鉴定表内发展对象前置学习任务完成情况栏。
组织部、党校
2025年3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