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相关部门:
按照2026年学校党政工作部署和组织部、党校工作安排,组织部、党校近期拟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发展党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培训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
3月5日至3月12日12:00
(二)报名程序
1.组织部、党校根据学校发展党员计划及有关工作要求确定各分党委、党总支及相关部门的参训名额(附件6)。
2.各分党委、党总支及相关部门按照培训名额确定本单位参训学员,组织填写《发展对象学员登记表》。
教工、学生发展对象分别填写《长安大学教职工发展对象学员登记表》(附件1)、《长安大学学生发展对象学员登记表》(附件2)。
(三)材料报送要求
《发展对象学员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须同时报送。报名表在附件中下载,下载时请保持原表格格式,以便统一存档。纸质表格须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每页均要加盖分党委、党总支或相关部门公章。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
(一)报名程序
各学院(系)分党委、党总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参训学员,组织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登记表》。
教职工、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分别填写《长安大学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登记表》(附件3)、《长安大学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登记表》(附件4)。
(二)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系)分党委、党总支在培训开班前报送电子版《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登记表》。培训结束后,将培训数据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登记表》,A4纸打印一式两份,每页均加盖分党委、党总支公章,报送组织部、党校。同时报送电子版《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登记表》《党校学员信息查询系统登记表》(附件5)。
本学期承担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任务的各二级党校、有关学院分党委于3月20日17:00前向组织部、党校报送电子版培训方案、党课教案、《党课教师授课情况一览表》(附件8),经党校审核合格后,承训单位方可开班培训。请各二级党校、有关学院分党委的培训时间与组织部、党校培训时间协调同步,并提前三天报备。
青马班学员参训名额由党校确定,不占学院(系)培训名额。具体参训人员由团委与有关学院(系)分党委、党总支商定后,学员报名、参训工作均在学员所在学院(系)分党委、党总支进行。
机关党委推荐参训的学员,报名材料由机关党委报送组织部、党校,学员按照其所在单位安排,在二级党校、有关学院分党委参加培训。
三、材料报送
报送地点:北校区北辰楼906室
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61105786、61105785
电子邮箱:dxbgs@chd.edu.cn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分党委、党总支及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做好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资格审核工作,按时完成参训报名等有关工作。
2.各学院(系)分党委、党总支及相关部门需按年级将培训学员编组,每15--20人编为1组,指定1名小组长;参训学员不足15人的学院(系)编为1组,指定1名小组长。报名表下方注明小组长姓名及联系电话。
3.请各分党委、党总支及相关部门指定一名教职工作为本部门培训工作联系人,配合组织部、党校做好本单位发展党员培训工作。请填写《发展党员培训联系人登记表》(附件7)。
4.请各分党委、党总支及相关部门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各项报名材料报送组织部、党校,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发展对象学员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登记表》表格填写须准确完整,若学员信息报送错误,该培训名额作废。
附件:
1.长安大学教职工发展对象学员登记表
2.长安大学学生发展对象学员登记表
3.长安大学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登记表
4.长安大学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登记表
5.党校学员信息查询系统登记表
6.发展对象培训名额分配表
7.发展党员培训联系人登记表
8.党课教师授课情况一览表
组织部、党 校
2026年3月5日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