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按照2026年学校党政工作部署和组织部、党校工作安排,组织部、党校近期拟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发展党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培训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
9月2日至9月9日。
(二)报名程序
1.党校根据学校发展党员计划及有关工作要求确定各分党委、党总支的参训名额(附件6)。
2.各分党委、党总支按照培训名额确定本单位参训学员,组织填写《发展对象学员登记表》。
教工、学生发展对象分别填写《长安大学教职工发展对象学员登记表》(附件1)、《长安大学学生发展对象学员登记表》(附件2)。
(三)材料报送要求
《发展对象学员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须同时报送。报名表在附件中下载,下载时请保持原表格格式,以便统一存档。纸质表格须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每页均要加盖分党委、党总支公章。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
根据学校发展党员培训工作安排,各分党委、党总支负责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参训学员并在培训开班前报送电子版《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登记表》(附件3、附件4))及《党课教师授课情况一览表》(附件8)。培训结束后,将培训数据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登记表》,A4纸打印一式两份,每页均加盖分党委、党总支公章,报送党校。同时报送电子版《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登记表》《党校学员信息查询系统登记表》(附件5)。
青马班学员参训名额不占学院(系)培训名额。具体参训人员由团委与有关学院(系)分党委、党总支商定,青马班学员的报名、参训工作均在有关分党委、党总支进行。
机关党委推荐参训的学员,报名材料由机关党委报送党校,学员按照其所在单位由党校与机关党委协商安排。
三、材料报送
报送地点:北校区北辰楼906室。
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61105786、61105785
电子邮箱:dxbgs@chd.edu.cn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分党委、党总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做好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资格审核工作,按时完成培训报名工作。
2.各分党委、党总支需按年级将培训学员编组,每15--20人编为1组,指定1名小组长;参训学员不足15人的学院(系)编为1组,指定1名小组长。报名表下方注明小组长姓名及联系电话。
3.请各分党委、党总支指定一名教工作为本部门培训工作联系人,配合党校做好本单位发展党员培训工作。请填写《发展党员培训联系人登记表》(附件7)。
4.请各分党委、党总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各项报名材料报送党校,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发展对象学员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登记表》表格填写须准确完整,若学员信息报送错误,该培训名额作废。
附件:
1.长安大学教职工发展对象学员登记表
2.长安大学学生发展对象学员登记表
3.长安大学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登记表
4.长安大学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登记表
5.党校学员信息查询系统登记表
6.发展对象培训名额分配表
7.发展党员培训联系人登记表
8.党课教师授课情况一览表
组织部、党 校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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